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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辽源东辽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2023-05-06 10:42: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考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相应专业和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交《2023年东辽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附件3),用A4纸打印,本人签字。承诺一经录用,保证自聘用之日起1年内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取得,解除聘用合同。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获取)。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获取)。

  (5)省外院校毕业生需上传高考时生源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所在页)或户籍证明。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出现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后果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供材料网上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微型课、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先讲课、再答辩。微型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3分钟,考官提出相关问题,考生现场作答。

  3.面试前按照考生报考科目进行分组,在相同组别内抽签确定讲课顺序,准备时间为30分钟。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加试面试。

  6.面试成绩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先后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五)资格复审

  通过面试的考生须现场资格复审。复审过程中,考生须携带与网络报名一致的原始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时间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进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选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前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进入聘用阶段。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如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服务期限

  对录用考生设定最低为5年的服务期限。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各级各类招聘考试。

  七、其他事项

  1.有报名意向的考生应实时关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便于联络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公告在东辽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如有未尽事宜,招聘领导小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请考生实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