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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第二次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教师公告
2024-04-30 17:11: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是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与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创办,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全面管理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新城核心区,占地面积160亩,于2022年9月建设落成并正式开学,现有初中一、二年级,小学一、二年级。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秉承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进德修业,格物致知”的校训,遵循“以完整的现代教育塑造高素质的现代人”的办学宗旨,心无旁骛地奔跑在“卓美教育”的路上——追求卓越的高度,累积大美的厚度,积淀行稳致远的长度,以“卓美教育”成就师生的卓美人生!

  为满足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事业编制教师2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23名,其中,小学教师9名,初中教师14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本次各岗位招聘的对象见岗位需求表。

  1.“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以及在2023年9月1日(含)至2024年8月31日(含)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

  2.“非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包括以上两类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岗位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在本招聘年度增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已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7.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于报考专业。岗位需求表的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