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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池州市贵池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3-05-02 13:02:53   地区:安徽   浏览:0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

  专业考评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技能展示每项20分),时间为20分钟。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最终成绩

  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0.5计算。

  计算过程中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会同贵池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