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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4-26 14:51:1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命题工作委托县外专门考试机构负责。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为医疗卫生相关专业知识。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照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设立考官组,面试考官从异地聘请,由7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5.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招聘专业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凡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凡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多于1:3比例的,前3名进入面试。凡岗位招聘人数多于1人的,按倍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比例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并列分数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因故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专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1.体检工作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卫健委确定。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期限为3—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招聘的卫生专业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期限3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