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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人事代理公告
2024-05-20 15:52: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以人事代理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3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5月16日起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czcvc.edu.cn/)发布。

  三、招聘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在聘期内,参照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工资,并依据岗位职责、内容及考核情况等核发校内津贴及相关福利、奖金。参照在编人员享受基本一致的晋职晋级、进修培训等有关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政治面貌等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度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2024年6月5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4年6月5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6月7日23:00前登录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将所须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与报名材料一同发送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审核无误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