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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铁岭市教育局校园招聘公告
2024-04-19 12:48: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第二轮:试讲答辩

  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5月8日,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面试以试讲和答辩(体音美学科才艺展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职业规划等综合素质。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必修教材其中内容(附件4,教材自行准备),面试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7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体音美岗位试讲后进行才艺展示,时间5分钟,所需器材自行准备。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官分别依据试讲及答辩或才艺展示的赋分标准赋分,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评委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无录取资格。

  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试讲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高校辅导员岗位

  面试时间地点:2024年5月7日,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综合评价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分数70分,综合评价30分,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三)签约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签约,签约在成绩公布之后进行。放弃现场签约的,可按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无人报考或考生放弃签约且无人递补的招聘单位,可在相同学科内,面向考试合格未能进入签约范围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过洽谈的方式签约。签约时,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就业协议书》。

  (四)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情况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和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4年7月31日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考察后,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在外省市已参加工作具有正式编制身份的人员,如被聘用后,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招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