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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第一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4-20 14:32:47   地区:重庆   浏览:0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3年5月16日17: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3年5月18日09:00—5月20日09:00登录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招考系统(http://zp.cqcvc.edu.cn:8392/)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考务费。

  六、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考生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管理,及时关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相关通知,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各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类别分为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和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8)。各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公共科目笔试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统一组织,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08:30—10:00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为《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不间断)。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的准考证。

  2.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如参考人数达不到5:1,按照最低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单位研究后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5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由招聘方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后,查实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面试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