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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应届毕业研究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3-04-19 11:50: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3)面试方式及内容

  课堂教学和答辩,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题目,准备时间20分钟,课堂教学15分钟,答辩5分钟。

  (4)面试的组织工作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站在公告笔试成绩同时发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进入体验和考察环节。面试工作结束当天23:00前,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站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单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在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学校安排纪检监督人员陪同在同级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核实“三龄两历”等情况,并形成考察报告。因考察不符合要求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单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以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海南师范大学审批同意后,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上进行公示(7天);需要递补的,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单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提交三方就业协议及报到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并报到,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公室报到,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学校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向学校说明并回避。

  (二)公开招聘及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公开招聘及考核招聘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海南师范大学和学校两级纪检部门对公开招聘及考核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三)发布公开招聘及考核招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招聘各环节的成绩(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发[202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察的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