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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和平区委党校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05-09 12:47: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名,过期不再受理,报名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6月7日前反馈,同时通知资格复审及考核安排。

  资格复审:由本人(不可他人替代)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查阅报考人员的证件及材料,了解其基本情况。(资格复审结果及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1)考核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主要考查教学科研水平、政治理论水平、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等综合素质情况。

  (2)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核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考核成绩保留2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成绩排序原则: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若试讲成绩依然并列,则按照主考官打分的总分、试讲分数高者的顺序确定排序。

  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布(https://www.tjtalents.com.cn/)。

  (四)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招考单位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党校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失信联合惩戒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考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平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和平政务网:https://www.tjhp.gov.cn/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结束后,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名册》,报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之后办理入职手续,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若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拟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办理入职手续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履行聘用手续。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学历、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的验证工作。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验证费用由拟聘人员个人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