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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3-27 10:12: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24年3月26日在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http://www.tjhb.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2日16:00

  审查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3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4日16:00

  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河北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4月16日14:00至16: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障网络的安全及正常。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4年4月14日9:00至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辅导员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辅导员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辅导员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食品安全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食品安全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计算机信息化技术类人员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计算机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27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