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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2024-03-22 10:42: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和网站:2024年3月27日9:00至4月3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缴费。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4月11日9:00至4月13日9:00。

  每个岗位的已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届时可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于2024年4月3日(9: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电话:022-28013603)。

   六、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查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管理岗一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管理岗二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计算机类》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4月23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名单,若符合条件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事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持身份证、报名表,携带与报考岗位相关材料到就服中心进行资格复审。2024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采取“容缺后补”机制,核查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于5月10日9:00至5月11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具体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5月17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就服中心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进行民主测评、家访、延伸考察等,全面深入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应当回避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