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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公告
2024-01-29 11:23: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外学科等,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开始后前三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在资格审核时需要的时间较长,且应聘人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材料,请尽量提前报名,避免因时间不足影响报名结果),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判。

  对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研判时,主要参考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和新旧专业对照等信息,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考条件对待。但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应聘人员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必要时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岗位表》)。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签署《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jpg格式)。

  (1)《报名登记表》填写要求:

  ①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大学(专科、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考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需要说明的问题。应聘人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等其他条件。

  ②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无法判断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等问题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③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等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2)上传材料图片清单(jpg格式):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②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原件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