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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体育总局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63人公告
2023-04-14 10:44:44   地区:北京   浏览:0

(四)面试(加试)

面试由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和自身情况自行组织,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同时,各招聘单位自行确定是否组织加试以及加试的内容(如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等)。一般情况下,按照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设置加试环节的,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5%和加试成绩15%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具体面试(加试)时间由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并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应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要求进入面试的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证明)、其他要求的资质(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七、体检与考察

各招聘单位应在面试前告知考生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员比例,并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组织体检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到所在学校或单位了解情况、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情况介绍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照本单位事先确定的考察人选产生办法,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招聘单位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笔试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各单位拟聘人选确定后,统一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学位学历及专业、毕业院校等。经笔试、体检与考察等环节,如应聘人员均与岗位要求不匹配,招聘单位可取消招聘计划。

九、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及签约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一)回避

从严执行回避制度,防止“近亲繁殖”,总局系统在职司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子女的配偶原则上不得报考总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处级以下干部参照执行。

报名人员应符合国家关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回避制度要求。

(二)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将由体育总局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笔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笔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笔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

体育总局人事司将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投诉、举报电话可查询招聘专栏中的《国家体育总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监督、咨询电话》。

十一、报名者的承诺义务

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应做出或视同已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本人在报名及整个应聘过程中陈述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二)保证本人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及拟聘用等阶段时,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并认可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因个人信息公开可能给本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承诺独自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后果(个人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均将严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围内)。

如报考者不能承诺以上义务,或有违反以上义务的情况,视为报名者放弃参加本次招聘。招聘单位也有权随时终止报名者的应聘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执行落户政策。

(二)关于考务、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可在公开招聘专栏中查询,也可咨询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咨询电话:87182264、67159766)。关于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及报名等方面的信息可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笔试结束后的面试(加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咨询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