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4年山东聊城莘县“归雁兴莘”教育人才引进公告(5人)
2024-05-11 18:18: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加快实施“人才兴莘”战略,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家乡、奉献莘县,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聊城市《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精神,结合莘县实际,现将2024年莘县“归雁兴莘”教育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莘县县外在编在岗教师,且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人籍贯、出生地在莘县;

(二)配偶籍贯、出生地在莘县;

(三)本人曾在莘县工作一年以上(以在莘县缴纳社会保险为准);

(四)本人为莘县生源;

(五)配偶现在在莘县工作一年以上(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必须已在莘县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二、引进数量

本次引进教师数量为5人,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博士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2007年(含)以后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开招录、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原则

(一)同级对应原则。报名人才按现工作单位层级,对应报名相应岗位。报考县直高中专业技术岗位的,需为县级及以上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并符合公告及岗位表条件要求。报考初级中学专业技术岗位的,需为镇(街)及以上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并符合公告及岗位表条件要求。

(二)服从安排原则。拟引进人才要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县教体部门在同层级调剂。

(三)即时办理原则。引进人才考察、体检、公示合格的,在10个工作日内,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完成人员调配等手续,在20个工作日内,引进人才必须办理完各类交接、调动手续,由于本人原因,超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0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莘县人民政府网(www.sdsx.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 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辨,信息完整):(1)、《2024年莘县“归雁兴莘”教育人才引进申请表》(见附件2);(2)、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3)、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反正面在同一页);(4)、学历、学位证书;(5)、教师资格证;(6)、户口本 (户口主页和本人页);(7)、结婚证、夫妻一方工作证明(见附件4)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材料。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1:00

县教体局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调动,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网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