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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巫溪县事业单位赴外招聘应届生公告
2023-04-12 13:18: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不超过2人次,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八、选岗

  需选岗的招聘岗位,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集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于选岗前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学历层次、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学业成绩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优先选岗。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招聘单位中选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同时,考生须在考试、体检、考察环节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和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考核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在本县最低服务期满5年(公费师范生不低于6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其中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满3年可在本县内平行交流。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若有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