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课(模拟课堂教学)。结构化面试内容含基本素养和专业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课(模拟课堂教学)准备60分钟,试课时间10分钟,试课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全体考生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考生不得入场),分组抽取考核序号,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
(五)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同一学科岗位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遇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试课成绩高者优先;2.年龄小的优先),依次选择岗位确定签约,若考核通过人数大于岗位计划数,则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签约现场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份)或试课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签订在苍南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
(六)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县教育局官方网站、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给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替补。
2.历届毕业生已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需于2023年7月31日前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在苍南县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不予调动或辞职。
五、薪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
(2)此批次引进的教育人才享受我县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监督电话:0577-64751553(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佐证材料,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未满服务期申请辞职的对象,按照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苍南县在编在职教师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苍南县赴高校提前招聘中已经签约的对象不能报考。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续相关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咨询电话:0577-64758278,64758543。
附件:
1.2023年春季提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学科岗位计划表
2.2023年春季提前公开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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