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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9名)
2023-04-11 08:56:34   地区:山西   浏览:0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体检、考察环节形成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后,在晋城市城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城区。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提出放弃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将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上发布内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356—2286560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 0356—22865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中未涉及到上级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告解释权归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所有。

  2.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晋城市城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