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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开放大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4-07 15:30: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宁夏 浏览次数:0

  9.所有应聘者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

  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考试内容及考试成绩

  考试由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宁夏开放大学组织。

  1.笔试

  (1)笔试环节:凡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超过6:1(7人及以上)的,必须增加笔试环节,并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与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能力测试,具体内容将根据情况于笔试公告中予以告知。笔试分值为100分,按照参加笔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提前一周通过学校网站发布公告、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到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

  (2)面试形式、内容

  ①教师岗位面试实行半结构化面试(试讲+回答问题)的方式。试讲时间15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准备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内容为与本岗位专业相关的教学内容。试讲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等。回答问题主要测评面试人员与岗位有关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②院系思想政治辅导员、教学干事、行政教辅部门工作

  人员等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以现场回答问题方式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

  ③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校园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增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经加试后确定。

  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当本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的,取消本岗位招聘。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体检

  1.体检工作由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我校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我校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考察

  1.对体检合格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由我校组织人事部会同相关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调阅人事档案、到其毕业院校或原聘用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学历学位,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2.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招聘资格。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我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