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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夏中卫市(第二批)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高层次青年人才公告
2023-04-07 15:42: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宁夏 浏览次数:0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9:00至4月26日(星期三)18: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电话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结束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按隶属关系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中卫市人民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面试

  1.招聘面试工作由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集中组织实施。

  2.面试内容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半结构化面试除测评综合素质外,主要测试与岗位有关专业能力和技能、技术水平,测评方式可结合岗位需求实际采取专业能力笔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

  面试方式由市直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确定,至少提前一周通过指定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主要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各种面试方式在整个面试中所占的分值比例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进行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面试成绩相同时,当场组织加试。

  4.面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属我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市直各招聘单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县(区)事业单位由县(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请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研究后,在指定网站发布公告。对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25:1的岗位,将通过增加笔试方式以3: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指定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5.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指定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人选。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体检与考察具体时间及要求等将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的形式通知拟体检和考察(含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1.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单位特殊行业对从业人员身体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安排应聘者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