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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招聘教师公告
2023-04-07 10:00:13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3.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并明确违约责任。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的;

  (6)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待遇与要求

  招聘的教师享受国家在职正式教师待遇,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享受正式教师同等待遇,试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招聘需求做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应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

  0478-79310041860478947718647883468

  2.监督举报电话:0478-7931010

  附件:2023年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岗位表

  附件【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考生报名表(1).doc】

  附件【杭锦后旗职业教育中心教师招聘计划表(2023)(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