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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3-04-03 11:55:0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4)专业技术资格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名人员属于盟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审核时,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

  3.报名地点: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4.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费,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引进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后果自负。

  (二)面试。

  1.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2023年4月6日,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领取,对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面试地点设在本旗,考场地址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程序及要求

  (1)面试工作由旗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专家评委组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主要采取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和实际操作、问答等方式进行。考试顺序抽签决定,根据面试环节按照岗位数1:1比例(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4.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计分方法为在所有面试考官所赋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面试考官所赋分的平均值为考生所得分。面试总分实行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6.按照每个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7.本次招考考试各环节中出现缺额的,依次在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人员进行递补,同一岗位仅递补一次。

  8.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东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wq.gov.cn/)和“东乌珠穆沁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东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档案审核环节的人选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档案审核通过人员进行政审、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引进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进行递补。

  (五)研究决定。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汇总考察结果,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交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引进人选。

  (六)公示。

  根据旗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在东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核实后决定。

  (七)聘用。

  1.公示无异议,经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引进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用人单位应与引进人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