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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果洛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人)
2023-04-03 11:56: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三)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23年4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拍照后上传到报名信息库的附件当中,未能上传的审核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四)各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以及部分州直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6日)。对放宽条件后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最低满5年,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五)加分政策

  1、加分条件。一是对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对报考州级事业单位岗位的加3分,对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加5分。二是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州级事业单位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各县事业单位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三是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

  2、加分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缴费成功后,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簿、父母工作证明(或退休证件)及相关符合加分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不包括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将本人身份证(或由户籍部门出具的加盖户籍专用章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网上审核加分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9时—4月21日18时,加分条件的审核结果将通过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少数民族考生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

  3、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士兵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分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4、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七)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八)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7年4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23年4月6日。

  (九)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职业教育目录(2021年)》和人社部公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