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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日照市中心医院招聘第二批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2024-04-26 17:31: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面谈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接听0633-7963931来电。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面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谈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日照市东港区卫生健康局在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纳入日照市中心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考出或调出服务单位。

  受聘人员经认定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日照市东港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培育实施办法(试行)》(东卫发﹝2020﹞4号)的规定给予相应待遇,具体情形见附件3。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0633—796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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