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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金华东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3人)
2023-03-29 15:10: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2)其他岗位(不含计算机岗位)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50%+面试成绩×50%;

  若总成绩相等,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2.体检

  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八)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各项成绩均相同,须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东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缺额人数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聘用;拟聘用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原则上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统筹岗位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单位。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56181(东阳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东阳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牵头)主管部门及(牵头)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见附件3、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