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贵阳清镇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7人)
2023-03-29 09:48: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自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定向招聘清镇市村(居)干部的岗位,一经聘用,原则上聘用在任职村(居)对应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由所属乡(镇、街道)安排在原所在村(居)继续任职,直至本届任期结束。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聘用到所报考岗位工作,应在下文七日之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纪律监督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清镇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z.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如因考生未上网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2

  监督电话:0851-82523245(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电话:0851-82774563

  点击查看>>>

  附件1:清镇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doc

  附件2:清镇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

  清镇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