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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安市东平县教师招聘简章
2023-03-29 09:51: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招聘咨询电话。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3月31日11:00-4月5日16:00

  县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初审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县教育和体育局在2023年3月31日11:00开始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3年4月5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4月5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或东平县教体局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31日11:00-4月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个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10日9:00—5月13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初审通过后,于2023年4月4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所需材料见附件2,对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即可)发送至dpzg2011@126.com邮箱,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邮件发送后请拨打招聘咨询电话进行确认,超过审核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乡镇(街道)招聘岗位,经泰安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按照国办发〔2022〕13号要求,暂不提供教师资格。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诚信承诺书》。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向招聘单位提供。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