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东城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城区卫生健康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及要求表》)。
二、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照应届毕业生条件,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卫生健康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四)应届毕业生应满18周岁(2005年7月31日之前出生),具体年龄条件要求以《招聘岗位及要求表》为准;
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5周岁及以下指199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及部分护理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招聘岗位要求表中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当年毕业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表》);
(八)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九)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4日下午16:00结束。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招聘单位邮箱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表》,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声明,认真填写附件2《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招聘报名表》),并将《招聘报名表》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后,务必与招聘单位进行电话确认,以免影响报名。
对报考岗位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表》。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时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需求必须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出现重复报名或者报名表格使用不正确视为自动放弃。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后的报考人员即可打印《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在《招聘报名表》中“诚信声明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
3.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2023年4月7日至4月8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受理地点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表》。
携带材料:
(1)《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在表中“诚信声明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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