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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充市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招聘营山县融媒体中心专业技术人
2023-03-28 14:52: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营山县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电视播音主持人1名(女播音主持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在编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征得服务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现场报名: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4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营山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办公室报名(地址:营山县西干道政务服务中心9楼),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签字版1份(附件4);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提供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4)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考核

  1.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营山县事业单位实际,面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3:1,经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调减到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