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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次)
2023-03-28 15:06: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熟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常熟市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试点方案》(常发〔2018〕69号)有关精神,经研究,我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次)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常熟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第二批次)》,可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3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4.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其他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须于2023年4月5日前取得。

  5.岗位表中医药卫生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其本科须为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且所学专业须为医药卫生专业学科。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可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工资流水等代为证明。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本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占编、备案制人员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57个,59人。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要求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应聘人员须先进行注册后再报名。

  1.报名和资料上传时间:2023年4月3日9:00—4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3日9:00—4月6日16:00。

  3.陈述申辩、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4月3—7日期间9: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