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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荆州市红十字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6 20:46: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19日(周日)下午14:00-16:3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笔试按综合类设考,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综合管理类(A类)。

  (三)笔试开考比例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开考。报名结束后,若达不到3:1比例,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荆州市红十字会提出调整申请,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五)笔试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预计在5月底前发布。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考生成绩等情况,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面试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如有考生弃权,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荆州市红十字会提出取消或者保留岗位的申请,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面试开考前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未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

  (四)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对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须另外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二)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荆州市红十字事业发展中心及荆州市红十字会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