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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聊城市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4-05-17 00:02: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2年,已发展成为是一所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和急救为一体的特色明显、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区域性妇幼保健机构。目前形成了中心医院总院区、妇女儿童医院院区、康复院区“一院三区”的发展格局。近年来,医院先后荣获山东省卫生系统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示范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聊城市“巾帼建功示范窗口”、“劳动保障A级诚信单位”等荣誉称号。医院本着“人才立院、人文建院、科技兴院、实力强院”的办院方针,秉承“厚德、敬业、良知、敏行”院训,勇立潮头、开拓进取,为全市妇女儿童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

  根据聊城市妇幼保健院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聊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适应岗位需求和医院发展的人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临床经验及技能;

  (六)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五年以上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科室管理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年龄,离退休年龄不得少于5年;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应聘者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时限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方可应聘报考。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要求相一致。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聊城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7人,具体岗位、需求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6月5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