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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包头医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4-04-03 17:12: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6.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包头医学院官网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1.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各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报考定向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头市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证书(证明);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地所属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包头医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3.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比例加权求和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考试总成绩查询。

  (八)体检及考察

  1.考试结束后,学校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由包头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4.考察工作由学校具体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