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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丹徒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3-03-27 09:51: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资格初审时间:4月3日9:00-4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4月3日-4月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4月3日9:00-4月8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4月3日9:00-4月9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4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徒教育网(http://www.dtqjyj.cn/ 下同)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4月10日9:00-12:00登录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28日,面试通知单在考试前两天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3年4月8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资格问题咨询电话:0511-88976011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

  (2)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档案托管证明,并签订“尚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3)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如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档案托管证明,并签订“尚未落实工作”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