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2023-03-24 11:46: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3.2023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其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

  4.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23年3月24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3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报考者。

  此外,2023年3月24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三、报名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笔试采用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委托考试),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根据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络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等考务工作,有关考务工作的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

  (二)报考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报考者资格初审,进入体检和考核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等应准确无误,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报考人员网上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而网上初审状态为“不通过”的,应在第一时间网上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于4月3日-4月11日上班时间至洛江区教育局(地址:万安街道万贤路36号三楼人事股)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另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