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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莆田市直教育系统中小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24 11:46: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物理、中学生物、中学政治、中学地理、特殊教育等学科采取课堂片段教学方式进行。

  5.面试内容与分值:

  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物理、中学生物、中学政治、中学地理、特殊教育等学科根据规定教材内容先进行教案稿制作(60分钟),再进行课堂片段教学(10分钟)。教案稿与课堂片段教学分别占面试分值的20%与80%。

  6.使用教材:

  中学语文:语文必修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温儒敏,2019年8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中学数学:数学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章建跃、李曾沪,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中学物理:物理必修第一册(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主编:廖伯琴,2020年7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中学生物:生物学必修1分子与细胞(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朱正威、赵占良,2019年6月第1版,2020年7月第1次印刷);

  中学政治:思想政治必修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张异宾,2020年7月第2版,2021年8月第2次印刷);

  中学地理:地理必修第一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主编:樊杰、高俊昌,2019年6月第1版,2021年7月第2次印刷);

  特殊教育:

  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生活语文》四年级上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朱志勇马红英,2021年7月第1版,2021年7月第1次印刷);

  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生活语文》四年级下册(人民教育出版社,总主编:朱志勇马红英,2021年11月第1版,2023年1月第2次印刷)。

  7.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超过1:1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按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8.评委组成:由招聘领导小组从全市范围内随机抽调面试评委,每组由7人组成。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地点: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

  3.体检对象: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学科出现考试总分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面试,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4.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期限。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对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是否对应、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对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2.考察办法:考察由莆田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样表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