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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德市屏南县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24 11:46: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南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3〕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屏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nan.gov.cn/)的“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考招聘”专栏公开发布,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屏南县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计划表中未注明经费性质的,均使用财政核拨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宁德市在编教师不在此招聘范围。报考者应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安心教育工作,符合招考专业要求;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3.面向地区:“福建省”指2023年3月31日(含31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福建省内外院校的2021、2022、2023届福建省生源毕业生及福建省内院校2023届毕业生,均视为福建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宁德市”“屏南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

  4.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招聘方法

  (一)网上报名,每位报考者报考1个岗位,不缴费

  在2023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期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www.eeafj.cn),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每个考生只能限定报考一个专业,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市、县<区>的1个“招聘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近期标准2寸白底(或蓝渐变底)身份证照。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审核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或其他问题的,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县教育局专人负责报考者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593-3328577,联系人:陆老师。

  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地点

  1.笔试科目:(1)教育综合知识考试;(2)专业知识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自行打印)。

  (三)时间安排

  3月25日至3月31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县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4月30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2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考生可查询笔试成绩。

  6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工作。

  6月至7月,开展补充招聘工作。

  7月至8月,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四)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

  根据拟聘人员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通过的(或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复审材料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