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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招聘公告
2023-03-24 09:51: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又名河北省麻风病防治院,始建于1952年,系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省级皮肤病防治机构,承担着全省皮肤病诊疗和华北地区麻风病防治任务。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目前设保定和望都两个院区,编制床位330张。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内设19个科室,特色专业科室有麻风科、中医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药浴科等,中医皮肤科为河北省中医重点专科。近年来,医院在省卫生健康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艰苦奋斗、改革创新,积极探索麻风防治机构的转型发展之路,实现了麻风防治、皮肤病诊疗和医疗美容等各项事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医院荣获“全国先进麻风村”“省直三八红旗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多名同志荣获麻风防治领域最高荣誉“马海德奖”及其他荣誉称号。医院坚持“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皮肤病性病防治保障”的办院宗旨,秉承“厚德仁爱,大医精诚”的院训,践行“和谐、务实、创新、发展”的医院精神,以皮肤健康为中心,发挥全省麻风病和皮肤病防治网络龙头作用,努力建设成为党和政府放心、社会信赖、患者满意的三级皮肤病专科医院。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省皮肤病防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共6名,医师2名,护士2名,信息技术1名,财务1名。以上各岗位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1987年3月21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其中,医师岗位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肤病防治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3月20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3月2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