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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舟山市田家炳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2023-03-23 11:34:59   地区:浙江   浏览:0

  2.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舟山市田家炳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及报名表中所填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5)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6)《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7)报名人员可携带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资格审核由舟山市田家炳中学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4月24日上午9点30分开始开始,地点资格复审时通知。

  (二)考试方法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说课+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在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人数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面试满分为100分,说课和结构化面试各占50%。面试旨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理解、表达、逻辑能力,展现考生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4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笔试优先级排序,按成绩高低确定最终名次,若成绩仍相同的,则加试。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浙江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教办师〔2022〕28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报备员额教师人选,并在舟山市田家炳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两年内(即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田家炳中学反映。

  (四)符合舟山市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相应人才待遇。

  (五)本次招聘实行服务期制度,聘用人员须承诺在用人单位工作至少5年。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