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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阿拉善盟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3-23 11:38:1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招聘组织单位负责。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人员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2)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或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5.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6.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7.经人事考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聘用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8.用人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规定服务期的,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考试、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