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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招聘公告
2024-05-08 10:16: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教育综合知识》成绩高低排序,《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公示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学院纪委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监督电话:0550-2180900、0550-2181532。

  报名咨询电话:0550-2187996。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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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2024年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登记表

  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

  报名材料示例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

  2024年05月07日

  原标题:2024年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滁州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滁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chuzhou.gov.cn/gsgg/11043602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