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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马鞍山市含山县引进城区中学教师公告
2024-04-26 17:30:2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五)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考察对象如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教育主管部门时限要求,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聘用

  县教育局根据引进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等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含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含山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

  2.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县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引进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编制管理。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引进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含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查询。

  本次公开引进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引进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引进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4332879(含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0555-4958276(含山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5-4331996(含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特此公告。

  1.2024年含山县公开引进城区中学教师具体岗位表

  2.2024年含山县公开引进城区中学教师报名表

  含山县教育局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原标题:2024年含山县公开引进城区中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ahhs.gov.cn/zwxx/rczp/807839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