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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2013-02-01 20:17: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一中始建于1947年,是天津市第一所公立学校,是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完全中学之一,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教育革新为发展服务计划”联系中心,是天津市对外交流的窗口学校。学校为完全中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建校65年来,学校坚持“育人为本,教学为主,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办学宗旨,在以著名教育家韦力为代表的几任校长的带领下,经过广大师生员工的努力,形成了平等、和谐、开放、包容的工作与学习环境,形成了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德育风格,形成了有助于学生终身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教学模式以及着眼于教师可持续发展的较完善的教师发展体系,教育教学质量一直位于全国前列,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3年拟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其中中学物理3名,语文、数学、英语、化学、历史、体育教师各2名,生物、地理、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校医1名。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学科教师岗位招聘国内全日制重点大学2013届应届毕业生。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3年天津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六、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

  我校在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lss.gov.cn)和天津一中官方网站(http://www.tjyz.org)以及相关高校就业指导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2013年2月17日-2月22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学历应从高中起如实填写。时间不少于5天。

  2.资格初审(2013年2月25日-2月26日)

  没有收到“拒绝”回复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原件审核: 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接待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5:00,接待地点初步定在逸夫楼210室。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并交费。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