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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兴安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78名)
2023-03-21 15:08:40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等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参加笔试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均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委托人事考试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试讲、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环节一般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2.面试须设立考官小组,一般由7¬—9人组成。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

  3.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应聘人员须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成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的应聘人员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注明,不可更改),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4.结构化面试时,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所在同试题、同考官组考场,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采取说课、试讲、技能测试、实际操作、情景模拟等方式面试的,由面试组织部门结合实际,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合格分数线,提前公告。

  (八)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优秀嘎查村(社区)书记”岗位按1:2的比例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各旗县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兴禁毒委﹝2022﹞1号文件要求,将吸毒检测作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必检内容。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