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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呼伦贝尔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21 15:09:2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应聘岗位的所属地区,分别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或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并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招聘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人社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4.对基层事业单位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招聘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聘用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各个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不论成绩高低,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要求。建议应聘人员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随时做好手卫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四)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0—8217697(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上各地区电话)

  网上报名期间业务咨询电话:0470—8255872、15648070066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37

  (五)2023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呼伦贝尔人才网等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附件:2023年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