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呼伦贝尔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21 15:09:2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资格复审环节具备递补资格应聘人员,1日内若3次无法联系上应聘人员,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六)专业测试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直属单位的专业测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旗市区的专业测试工作由各旗市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共设立15个呼伦贝尔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测试考点。应聘人员务必明确自己应聘岗位所属的专业测试考点并随时关注相关地区网站,及时登录查询。

  1.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专业测试通知单》。

  2.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准考证、专业测试通知单,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专业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综合素质测试”、“试讲”环节要求所有应聘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专业测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专业测试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

  4.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20分,试讲80分。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

  5.专业测试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的专业测试总成绩须达到专业测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人所在专业测试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不能计算平均分的,须达到命题组事先设定的专业测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专业测试总成绩×60%。

  7.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按权限分别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各旗市区网站进行公示。

  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为准,专业测试成绩也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三个环节成绩都相同者,再另行加试综合素质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七)体检与考察

  呼伦贝尔市直属单位体检与考察由呼伦贝尔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由直属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旗市区体检与考察由各旗市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按照应聘岗位的所属地区,分别在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网站或各旗市区政务(政府)网公布。

  1.体检要求。体检须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