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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60人)
2023-03-21 15:11: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风险提醒:如报考人员未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或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单位无法比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可能导致审查不通过退回而延误报名时机,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报名。

  (三)网上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3年3月28日8∶30—4月3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时缴交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岗位开考

  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岗位方能开考。对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达到1∶2的可按程序申请开考。

  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和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岗位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处理意见。核减招聘人数开考的岗位和不予开考的岗位,将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如所报岗位不能开考的,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接到报考岗位不予开考的通知后,可按要求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所报岗位不能开考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

  改报岗位时间:2023年4月7日8∶30—17∶00。

  (六)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1日8∶30—5月7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需自行从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风险提醒: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人员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两大类,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分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岗位(分类详见附件4)。

  2.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E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A类/E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岗位的,加分累计不超过30分。相关佐证材料须于网上报名时同步提交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核:

  (1)初次获得战时四等战功或平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加5分,每多获得一次再加2分。

  (2)初次获得“四有”优秀士兵奖励的加2分、“嘉奖”奖励的加1分,同时获得不累加,按2分计。每多获得一次再加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