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考试公告(60名)
2023-03-21 09:37:00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5)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2021、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其档案应在报名开始日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证明开具日期应为报名开始日之后)。

  (7)应聘“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人员,须提交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连续工作年限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的证明(证明须为报名开始日后出具并加盖公章),其中社区党组织书记还需提供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明须为报名开始日后出具并加盖公章)。

  (8)报考有户籍或生源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单》。未经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5.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三)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言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