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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25人)
2023-03-20 16:10: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7年3月28日至2005年3月2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定向招聘未就业随军家属(驻临消防救援队伍随队家属)及未就业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8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年龄以岗位资格条件为准(具体岗位年龄以发布的招聘简章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所报考事业单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八)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二)截至2023年3月28日被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截至2023年3月28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或未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四)参加其他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六)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七)报名时属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毕业生;

  (八)聘用后与招聘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设置

  全市招聘人数严格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编制空编内,并征得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意见的情况下进行招聘计划申报。

  全市共计划招聘825人,其中市直单位41人,县(区)乡镇784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临沧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见附件1)。《职位信息表》有关资格条件在2023年3月28日9:00以前可能作细微调整,考生报名以3月28日9:00以前更新的职位信息为准。

  岗位资格条件设置由市级各招聘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区)乡镇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进行设置。

  (一)若一个单位招聘2人的,在确保岗位资格条件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按男女各招聘1人进行岗位设置。

  (二)为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允许调剂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市或本县户籍(生源)人员进行招聘。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对自治县的自治民族或非自治县从事少数民族事务工作的事业单位招聘,可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实际工作需要单设岗位招聘少数民族。

  (四)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招聘环境,给广大考生提供更多的报考机会,各县(区)将专业性不强的岗位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和学历性质限制等措施,适当降低招聘门槛。

  (五)未就业随军家属(驻临消防救援队伍随队家属)限制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教师岗位需有教师资格证。

  (六)未就业退役军人限制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和户籍不限,在临沧服役退役未就业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定向招聘未就业退役军人岗位。

  (七)定向招聘“三项目人员”岗位,限制到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服务地为临沧市。

  (八)岗位资格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