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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3-20 10:10: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5)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0:00—2023年5月7日9:00。

  3.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2)笔试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5月7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2科,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满分分别为150分。考试类别详见《招聘岗位表》。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区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

  (7)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我院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须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技能测试时,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须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我院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我院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我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