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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丽水学院人才招聘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03-20 10:10: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收阅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并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入围考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予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需提供手签的《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报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学院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核减招聘岗位或开考。

  (三)考试

  1.岗位01-13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面试注重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岗位14-22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的方式:

  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岗位需求可采取上机答题、技能展示、讲课、笔试等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数高低以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个性特征、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商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人事处人才处通知公告栏)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4.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学院组织实施。

  5.本次公告由丽水学院负责解释。

  六、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一)学校网址:https://www.webvpn.lsu.edu.cn;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

  (二)联系电话:人事处联系电话:0578-2276051(朱老师)、0578-2276220(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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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丽水学院2023年人才招聘计划

  2: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丽水学院

  2023年3月17日